一、招生办公室
1、招生工作流程
二、注册管理办公室
三、就业指导中心
2、改派调整工作程序
1、学年年初向各二级院系征求招生计划意见,并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提交校党委讨论;
2、向各省报送招生计划;
3、网上核对招生计划;
4、维护招生信息网站,回复考生咨询;
5、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访、电话咨询;
6、参加周边省市招生咨询会;
7、远程网上模拟录取;
8、专升本通知书发放;
9、远程网上录取:审查考生资格、按录取原则分配专业、预留、预退考生、提交省级招生办审核;
10、录取结束、打印、邮寄通知书;
11、向二级院系发放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标准;
12、向学院各部门提供新生信息数据;
13、向二级院系提供新生名册;
14、向省级招办提供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
15、负责有关文件、考生资料、录取名册归档、保管;
16、总结招生工作。

注册办负责在校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学籍管理规定针对休、复、退学制定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休学的办理
1、 要求办理休学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的辅导员同意签字后,到注册办办理相关手续。
2、 因病休学的学生需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休学手续。
3、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经注册办审查合格后,填写休学审批表办理手续。
4、 其他有关休学学生的事宜参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复学的办理
1、 病休学学生复学时需持医院的康复证明及注册办的休学证明到注册办办理复学手续。
2、 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复学后随下一年级就读。
三、退学的办理
1、 对开除学籍的学生按要求清除其学籍,限期办理离校手续。
2、 对自愿退学的学生,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辅导员签字后,到注册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其他有关休复退学的事宜参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学工处注册管理办公室负责在校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凡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调转档案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学生持录取院校的调档函(或有关调档的录取通知书)到注册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在注册办登记后,到财务处收费科和就业指导中心在调档函上加盖两个部门公章。
3、持盖章后的调档函到注册办调档。
4、由于各个院校调档时间不同,部分学生的档案在毕业后邮寄。部分先邮寄现有档案材料,剩余材料待学生毕业后邮寄。学生需及时办理调档,并确认档案邮寄地址及其他信息,以免影响调档工作。
1、毕业生毕业阶段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用人单位一般在11月~12月向高校提出毕业生需求计划,当年11月~次年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2、生源统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整理毕业生的生源地、专业、培养方式等基本情况,汇总成数据库后上报主管部门并为需求单位提供生源基本信息。
3、就业宣传: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有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内容、课程设置、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等信息整理汇总并印刷成册,向用人单位发放。
4、就业指导:为在校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就业指导讲座。
5、毕业生资格审查: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通过招生三联单来确认和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入学资格。
6、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需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比如邮寄需求反馈单、走访用人单位等,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了解各地区就业政策收信需求信息。
7、组织双选会
8、编制、上报就业计划:毕业生将签好的协议上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编入就业计划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9、派遣:报到证是就业管理部门派遣毕业生的唯一依据。根据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打印报到证,经审核批准验印后由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到各二级学院,再发给毕业生本人。户籍关系由学苑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迁证明,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学生离校后持报到证、户籍关系到单位报到。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生处统一以机要的方式寄送到用人单位。
10、办理改派、调整
1、所需手续
原来有单位的毕业生:
原来单位的报到证
原来单位的退函(即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意见)
新单位的合格就业协议
原来派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
派到生源地人事局的报到证
新单位的合格就业协议
2、改派手续办理时间:毕业生改派的时间从毕业当年的8月1日开始,期限为一年。
3、改派手续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号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新报到证办好以后,将新报到证复印一份,到学苑派出所变更户口迁移证,将报到证存根(白联)交至注册管理办公室,放入毕业生档案中(存根交注册办的时间应在毕业生档案邮寄之前,档案邮寄后,报到证存根由学生本人直接交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